弘揚內觀是我此生主要的目的。目前內觀正傳播開來,世界上已經有超過一百六十個內觀中心和一千多名教師。
經常有人問我,內觀何以傳播如此快速、吸引了那麼多人?原因之一是,我們不教任何宗教。佛陀從來沒有教過任何宗教,他教導的是法,我們也教法。人們發現,內觀是普遍性的,對人人都有好處。這就是為什麼每一種宗教的領袖和追信徒都來上過課,並發現內觀很有用。
弘揚內觀是我此生主要的目的。目前內觀正傳播開來,世界上已經有超過一百六十個內觀中心和一千多名教師。
經常有人問我,內觀何以傳播如此快速、吸引了那麼多人?原因之一是,我們不教任何宗教。佛陀從來沒有教過任何宗教,他教導的是法,我們也教法。人們發現,內觀是普遍性的,對人人都有好處。這就是為什麼每一種宗教的領袖和追信徒都來上過課,並發現內觀很有用。
問: | 最近這幾天練的自發功好像都是在練瑜伽體位法,然後就開始靜坐,但現在靜坐好像坐不下去,沒有那個耐心,是不是要用甚麼心態或是甚麼想法來靜坐呢? |
答: |
非常好的問題,對於一般沒有靜坐基礎的人來說,你要他靜靜的坐著,倒不如叫他去練自發功,也就是自發功靜坐反而比較舒服,時間也過得比較快,一邊靜坐一邊動來動去,隨著身體的搖晃,時間一下子就過去了半個小時。真的,如果坐在那邊靜靜的坐著不動,我看十分鐘都很難挨過去。 |
當年佛陀在皇宮裡得知,人總有生老病死的苦,所以到各地去學道。總共6年,什麼奇怪特殊的他都去學習體會,甚至於瘦得不成人形,差點死掉。
如果當時旁邊有一個人,全程看著他到處去試,一定會認為這個悉達多瘋了:散盡家產,拋妻棄子,只為了不曉得有還是沒有的一個「道」?!
以純淨的意願布施是非常有益的,它能夠令我們不淨的心變得健康。當一個人布施時,他那貪婪、嚴酷、敵意、自私、吝嗇、愚鈍的心,就會變得高尚、溫文、柔和、安詳、慷慨、善良和活潑。
布施是在家居士的基本任務。古印度的精神傳統中,布施向來擁有特殊的重要性。當時,一些富裕具德的在家居士和聖者如Aṣṭaka, Vāmaka, Vāmadeva, Viśhvāmitra Yamadagni, Aṅgirasa, Bhāradvāja, Vaśhiṣhṭa和Kāśyapa等人,皆曾舉辦大型的布施儀式。古代著名的Vessantara國王和後期Harṣha國王,隨後亦建立起布施其所有身家財產的偉大典範。他們布施的意願是真正崇高的。我們也該以如此崇高與純淨的意願來給出所有的布施。由於社會階級制度,使得財富不斷地累積至統治者和富人;若財富持續囤積於一處,它將開始腐敗如死水,危害至整個社會。反之,若財富能像流水般往來流動,那麼它的純淨即可維持。
不斷吸引我一再親近我的老師烏巴慶的原因之一,是他對於「法」(Dhamma) 無宗派分別的詮釋方式。佛陀的教導放諸四海皆準,它讓來自不同教派、族群的人都可依循並親身體驗受益。我從未發現 烏巴慶 老師有興趣要人們轉化為形式上的、組織化的佛教信徒。當然他生來就是佛教徒,並以此為榮。但對他而言佛教的本質是「法」,而真正的佛教徒是指修習「法」的人。他志在幫助人們立身於法中-即戒、定、慧之中;指引人們如何由苦轉化為樂。若有人經歷了從不純淨到純淨的轉化後願意稱呼自己為佛教徒, 烏巴慶 老師樂見其成;但重要的是這個人生命所發生的轉變,而非僅在他對自己稱呼的改變。
烏巴慶老師甚至勸誡那些積極鼓吹人們改信佛教的熱心人士,他說:「唯一能改變他人的方式乃讓自己立身於「法」中-在於戒、定、慧之中-再幫助他人同樣地修行。當自己尚未能立身於戒、定、慧,嘗試改變他人之意義何在呢?你可以自稱為佛教徒,但除非你修習戒、定、慧,否則對我而言你並非佛教徒。反之,若有人修持戒、定、慧,即使他不稱自己為佛教徒,他依然是佛陀教導的真正追隨者,不論他如何稱呼自己。」
「這是我有生以來最有意義的經驗。生命永遠不可能再一樣!」這是一位美國學生在結束十天的靜默禪修之後,所說出的第一句話。他分享經驗給來參加本次禪修課程的180多位斯里蘭卡人和外國人,本次課程是由不久前才從印度來到斯里蘭卡的 葛印卡 老師所主持。
葛印卡老師和這個禪修課程,後來成為可倫坡佛教界和非佛教界廣泛討論的話題。因此,為了那些未能參加者的利益,讀者可能有興趣來回顧和詳述那次的經驗。
一位媽媽叫她的小兒子去當地的雜貨店買些食用油回來,她給了兒子一個空瓶和十盧比。小男孩買了一整瓶油。在回家的路上,他不小心摔倒了,油瓶掉到地上,撒出了半瓶油;撿起了半空的油瓶回到家中,他哭著說:「噢,媽媽,我打翻了半瓶油!我打翻了半瓶油!」一個非常悲觀的男孩。
母親又給另外一個兒子一個空瓶和十個盧比;他也買了滿滿的一瓶油。同樣地,他也摔倒了、並打翻了半瓶油。這個男孩撿起油瓶回到母親面前,面帶微笑、開心地說:「 看!我保住了半瓶油!我摔倒了,本來瓶子可能會被打破,我可能因此失去所有的油。看!我保住了半瓶油!」
世界靜修法門簡介 世界上有各種不同宗派的修練法門,我們若以歷史年代和宗教傳承作排序,大略可以簡列如下: |